精选认识与实习报告四篇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不同种类的报告具有不同的用途。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认识与实习报告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认识与实习报告 篇1一、参观学习实习工厂
由老师介绍针织设备的基本构造和工作方法。
1、台车
台车使用钩针进行编织的单针筒圆纬机。因针筒放置在台面上而得名。记号一般为20~44。针筒直径在356~787mm。成圈系统数与针筒直径有关,在4~12路范围内。目前,台车在国外已经较少采用,主要是因其成全系统少,生产效率低且难以编织出高质量的织物。但台车造价便宜,操作维修简单,在我国仍在使用。
台车主要编织汗布。因其织针结构简单可以制作的非常细薄,使用高支数的纱线,生产出的织物轻薄柔软,十分适合制作夏季服装。通过变换部分成圈机件也可以编织集圈和衬垫组织。
① 编织机构:台车所使用的钩针每2~4枚用针蜡铸在一起,安装在针筒外侧。编织时,织针随针筒一起转动,依次与退圈圆盘、辅助退圈圆盘、导纱器、弯纱轮、压针钢板、套圈轮、成圈轮作用,完成编织。
② 送纱机构:采用消极式送纱,即编织需要多少就从筒子上退绕多少。这种送纱机构结构简单,但是影响送纱量的因素较多,不能保证各枚织针得到的纱线的量均匀一致,所以各线圈的长度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影响织物质量。
……此处隐藏7219个字……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依照上述标准计算金都市场售给三被上诉人的面积比73.18平米还多,根本谈不上少给的问题;3.根据最高院1999年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发生
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除本解释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在三被上诉人未按合同约定交纳剩余购房款已经构成违约的情况下金都市场完全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权,延期交付摊位的行为不构成违约;4.第二上诉人的诉讼代理人认为金都市场不应成为被告,
三被上诉人是与联发公司第五工
程处(即刘智万)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而非与金都市场订立,
金都市场不是合同当事人且刘智万已不是金都市场的法定代表人,所以金都市场不应成为被告;5.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在与三被上诉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就已取得了房屋产权证,所以其与三被上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真实合法有效。
(二)第一上诉人的辩论意见:1.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与三被上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其是联发公司的下属单位,与联发公司之间是隶属关系,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没有经联发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与三被上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2.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在给三被上诉人的收款票据上均盖有金都市场的财务专用章,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与金都市场是同一主体,已经参与到法律关系之中。
(三)被上诉人向法庭提交的证据:1.从1998年4月26日至1999年9月14日被上诉人与刘智万之间的购房款往来明细表;2.联发公司第五工程处关于三被上诉人尚欠其6万元购房款的帐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