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制度与税务制度差异的研讨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会计制度与税务制度差异的研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会计核算的目的是为相关利益者提供会计信息,有助于相关利益者进行科学的决策,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服务;而税收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促进纳税义务人正确地履行纳税义务。纵观世界各国的财税制度,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税务定向会计,采用税务决定原则,会计核算服从于税务核算的需要;一类是企业定向会计,采用会计核算与税务核算相分离的原则,会计核算服从于相关利益者,税务核算服从于国家税收。因此,企业会计核算中渗透着税务核算,税务核算中包含着会计核算,企业的会计核算与税务核算始终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二者既不可能合而为一,也不可能完全独立。本文着重探讨我国现行会计制度与税务制度之间的差异,以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
一、财税制度存在的主要差异
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与现行税务制度的规定存在着较多的不一致和不协调之处。
(一)会计核算原则与税务核算原则的差异
会计原则是企业进行会计核算所必须遵循的规则和要求。《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了13条会计核算原则,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税前扣除的5条原则。会计核算原则与税务制度规定的差异可归纳为三个方面。
一是会计核算 ……此处隐藏7130个字……般原则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其与税法的差异、减少纳税调整事项,但因两者目标差异的存在,却不可能做到完全同步。由此带来企业纳税调整是必须的,企业进行纳税筹划也是必然的,这些都可以由税务会计来承担。财务会计应该保持其基本规范,不能再因“财税合一”而影响会计信息质量。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按税务制度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如果不实行会计与税收相分离,会计的“稳健”等若干会计原则将无法贯彻。
3、税法中有些政策急待明确。
如会计制度遵循谨慎性原则,规定了可以计提8项减值准备,税收政策应从保护税本,降低投资风险,刺激投资欲望出发予以确认,但为了防止企业过度谨慎,税务制度应明确其计提比例,以保证国家税源不流失。因此,笔者建议:
一是对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中已有规定,而税务制度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税务制度应及时作出规定;
二是我国正处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会不断地出现一些新的经济情况,会计制度和税务制度都应该及时作出必要的反映;
三是对能预见的经济事项,会计制度和税务制度也应该在能预见的情况下,作出相应的规定。
4、修改现行的税法。
一是修改增值税条例,建议将生产型的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
二是修改所得税法,建议企业所得税法可实行“宽进严出”的原则,即对继续经营的企业和新开办的企业,在课税对象的计算上从宽规定,而对结业清算或分立、改组、合并的企业从严核实,把企业遵循谨慎性原则而稳健运行的增值所得,于企业结业时征足所得税。
这样,既有利于会计制度与税务制度的统一,增强投资者的经营信心;也有利于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的收入与分配关系,保证财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