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打卡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地打卡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建筑工地打卡制度1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与 进度,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在工程中从事建设活动的各有关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每天填写考勤表,要真实,并且定期向公司汇报。如有不实或作假,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第四条工地管理人员有事离开工地的`必需通知工地主管人员,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100元,脱岗累计三次及以上的,公司视为其自动离职。
第五条 工地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因有事离开工地的,必须经公司或上级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岗外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200元,脱岗累计三至五次的,公司将重新指定或任命新的项目主管,其薪金按照普通管理人员标准发放,脱岗累计五至七次及以上的,公司视为其自动离职。
第六条 各管理人员严禁迟到早退。公司将不定时抽查,每发现一人次将按照第四、五条对当事人进行处罚;迟到早退的按照公司考勤制度进行处罚,并在公司的人事档案上做好记录并抄送会计、出纳。
第七条 工地管理人员休假 ……此处隐藏526个字……>
3.1客诉部负责项目经理考勤登记及汇总。
3.2人事部负责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外出考勤登记及汇总。
3.3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100元/次。
3.4每月5号、15号、25号,巡检员到各工地采集考勤数据,并将考勤数据送交人事部及客诉部。
3.5客诉部负责项目经理考勤制度的执行与管理,每月6号将考勤统计报表送交总经理及工程部,并附上考勤原始报表。如发现考勤异常,应第一时间通知工程部,由工程部进行调查处理。
3.6人事部负责其他职能部门外出考勤制度的执行与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四、缺勤处理
4.1项目经理无故不去工地或故意不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罚款500元人民币,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4.2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外出工地无考勤记录,按照公司人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处理。
建筑工地打卡制度3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指纹打卡。工程开工后,工作时间为九小时。
2、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填写外勤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项目经理外出需向分管副总汇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书。
5、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项目经理批准,两天以内分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董事长批准。获准假后方可休息。并送行政部备案。
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由项目经理填写加班申请表。工作人员加班另计,项目项经经理不计加班。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费。
7、无故旷工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