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 > 制度

病人转院转科制度

时间:2023-02-05 20:08:56
病人转院转科制度

病人转院转科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病人转院转科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转往他院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经治医师提出,经科主同意方可转院,应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原则上应逐级转院,新农合病人需跟患者或患者家属讲明不按照规定办理逐级转院手续可能出现报销费用减少的情况。若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转院病人,病人或家属需到医务科或业务院长处办理相应的医保转院手续。

3.转出科室应正确评估病人在转送途中的风险,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做好与病人或家属(监护人)的告知谈话和签字工作。如估计病人在转院途中有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病员转院时,应写出院记录或病情简介,并随病员转去。

4.确诊或高度疑诊传染病的病人按相关规定转指定医院治疗,精神病人应转精神病院治疗。

5.若患者或家属提出自动转院的,经治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并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病程记录中写明“要求自动出院”字样并签名。经治医师应书面提供该病人住院期间的.病历摘要。转院手续由病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二、转入我院

1.外院通过会诊要求转入我院的病人,会诊医师应对病人情况进行评估,非危急重病人,向科主任汇报,经科主任同意并落实床位后,方可转入。危急重病人必须事先向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汇报并落实床位,经批准后方可转入。会诊医师同时应对转送途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如估计病人在转院途中有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2.外院电话联系要求转入我院的危重疑难病人,接受科室应事先向经科主任汇报并落实床位,经科主任批准后方可转入。

3.对于转入病人,接收科室应安排人员予以及时接诊,必要时与转出医院的医师联系,以更多的了解病人诊疗信息。

三、院内转科

1.凡因病情需要转科的住院患者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联系好床位后才能转科。患者转科前转出科室经治医师应下达转科医嘱,完成转科记录。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并做好交接工作。

2.如系危重症患者,转入科室应按急诊要求尽快解决床位。如转科过程中有导致生命危险者,应待患者病情稳定后,由转出科室医护人员护送至转入科室,并与值班(或经治医师)做好床边交接工作。转入科室应及时诊治或抢救,并按时完成接班记录。

3.转入科室应按照新入院患者接收,及时开出转科医嘱,书写转入记录。

《病人转院转科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